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居间人提供机会,委托人签订合同后,委托人应当支付中介成本,没撮合签订合同的,委托人不支付中介成本。假如签订合同之后,不因委托人缘由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,居间人要退还服务费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
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,行为人因该行为获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;不可以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他们由此所遭到的损失;各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根据其规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六十三条
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,委托人应当根据约定支付报酬。对中介人的报酬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,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可以确定的,依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。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,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。
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,中介活动的成本,由中介人负担。